公告通知
来源: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发布日期:2025-09-05
近阶段,国家和省两级依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细化政策措施,优化监测预警,提升分级应对处置质效,统筹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各项工作。
一、多部门协同保障短缺药品稳定供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强化会商联动机制,持续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定期通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加快短缺清单药品审评审批。国家邮政局持续推动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邮政企业深化拓展医邮合作。
二、多环节提升信息监测共享和处置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研究完善季节性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动态监测短缺药品生产供应信息,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商务部开展百家重点药品流通企业监测,密切关注呼吸道疾病、季节性用药供需形势。国家药监局持续开展短缺药品基础信息标记和数据更新,完善监测信息化。国家医保局动态监测短缺药品价格和配送信息。
三、多维度维护药品领域市场秩序。税务总局组织各地税务稽查部门依法查处医药行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强以案释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预防垄断行为。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按照《短缺药品价格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开展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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