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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州焦点
发布日期:2021-07-16
近日,河北省卫健委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便利老年人就医10项主要措施,具体包括:
设置老年人快速就诊通道
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
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
提供便利的药事服务
积极推行入出院“一站式”服务
加强住院老年患者管理
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
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
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的宣传引导
推动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安排专门人员
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
《方案》明确,在检验、超声、影像等项目中,建立老年人优先预约检查机制,并为行动不便、思维不清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患者提供检查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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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查验健康码等问题,《方案》特别提到,医疗机构要优化老年人进入本机构的预检流程,在入口处安排专门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
同时,设置人工查验通道,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可凭借纸质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入院就医,入院前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保留一定比例现场号源
优先给老年患者
《方案》提出,医疗机构要提供电话、微信、网站等线上预约和现场预约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基层医务人员等代为老年人挂号的渠道。线上预约平台要允许一个账号为5~6名经身份验证后的直系亲属预约挂号。
医疗机构要为患者保留不低于10%的现场普通号号源和5~10%的现场专家号号源,现场号源优先分配给老年患者、外地患者及其他经核查后确有困难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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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不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简化网上办理流程,提供字体放大、语音播报、人工咨询等服务。
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同时,结合老年人就医需求,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检查报告等人工窗口。
《方案》还提到,医疗机构要安排社工、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
老年慢性病患者满足条件
可一次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
《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用药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方案》明确,针对满足条件的老年慢性病患者,落实针对本人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的长处方规定,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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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医联体、互联网等手段将服务延伸至老年患者家中,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结合实际优先开展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
7月动员部署
年底全省进行验收评价
《方案》明确,2021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和省直医疗机构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21年8-10月为工作推进阶段,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优化老年人诊疗流程,拓展服务内涵,改善就医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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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为督查整改阶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成立工作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河北省卫健委将对各地和省直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2021年12月为验收评价阶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对照具体措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评价,评价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河北省卫健委。河北省卫健委对省直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以后老年人看病越来越便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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