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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29
护理员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1996年设立的国家职业之一。随着全社会护理需求的提升以及护理工作范畴的拓展和细化,如何优化护理人员整体队伍,合理配置护理人员已经成为当今护理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护理员是协助护士完成部分非护理技术性工作的人员,合理配置和使用护理员是解决目前护理人员结构性短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一项工作,为规范护理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及岗位管理工作,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近期在北京组织成立了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并于7月21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
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和广东等地三甲医院护理部主任、护理学会领导和护理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共19人组成。陈晓红担任主任委员,黄人健担任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卫生部人才中心、职鉴中心主任刘金峰在讲话中指出,护理员职业的规范和推广既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更是为了满足当前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专家委员会一方面要积极参与护理员培训、鉴定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参与和推动规范的护理员职业管理体系建设。卫生部人才中心、职鉴中心将充分利用自身职能,整合行业专家资源,为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搭建工作平台,并努力做好服务。
会议围绕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卫生部医政司护理管理处郭燕红处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曾琦、广东省护理学会理事长张振路、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护理部主任徐建鸣等专家分别发言,针对护理员职业定义、工作性质、工作职责等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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