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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生政务通报》第25期 |
2010年9月10日 刚才,李熙同志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卫生项目资金督导检查和审计署近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情况。从整体上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各级卫生部门严格管理和项目单位的积极努力下,卫生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良好,为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通过督导和审计发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今天召开的会议是在医改进入攻坚阶段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通过通报项目资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监管水平和项目的实施水平,加快项目执行,巩固医改成果,更好地发挥卫生项目资金对推进医改、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卫生事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已经陆续出台,对医改投入的资金大幅度增加,卫生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做好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于深化医改、保障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七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党和政府更加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国家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了公共服务领域,加大了对社会事业方面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实施医改也是这些政策中的重要部分。为了推进医改,国家不断加大卫生投入,卫生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新农合、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等项目资金是保护老百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保命钱”、“救命钱”,是政府关注民生的直接体现。项目资金能否发挥预期的效益,各项医改任务能否顺利完成,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解决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的重要性,要保质保量完成好项目,真正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卫生部门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是推进医改、促进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国务院确定的近期五项重点改革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一年多来,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落实医改任务摆在首位。各地卫生部门不等不靠,从各自地区实际出发,建立领导机制,创新管理办法,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精心组织实施,层层落实任务,加强督导考核,克服了改革起步阶段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等种种困难,知难而进,大胆探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各项重点改革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等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各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实施,新农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可以说,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当地社会事业发展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新农合、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已经成为卫生行业最大的亮点,也为推进医改、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广大人民群众开始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是规范权力、预防腐败的客观需要。 卫生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神圣事业,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问题。各级卫生部门都掌握一定的资金使用权力,管好和用好这些资金,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还是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很大程度上讲,加强对卫生项目资金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也是对卫生部门的领导和广大干部的监督和保护。大家都有责任和义务把这些钱管好花好用好,否则就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对卫生事业不负责,对群众生命健康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不负责。我们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高度重视卫生项目资金的使用,切实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起预防为主的卫生项目资金运行约束和监督机制,特别是落实内部审计的各项要求,及时发现制度上的漏洞和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及早发现违规违纪的苗头,将其消灭于萌芽状态,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二、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 目前卫生项目资金管理态势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从近几年中央纪委、审计署以及卫生部开展的专项督查情况发现的问题来看,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项目执行进度较慢;二是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三是存在负债建设现象;四是一些建设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五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六是少数项目执行质量不高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一)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深入。 有些地方特别是某些单位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上没有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没有认识到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的重要性,重项目申请、轻项目执行,重投入、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重成绩、轻问题,管理工作粗放,既没有下大力气去发现问题,更没有去深入研究如何解决问题。有的即使认识到了、发现了问题,也只进行了简单的纠正,缺乏有效措施和办法,导致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了进度达不到要求、管理不规范、执行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 今天通报的问题产生原因虽然很多,但核心的一条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有的地方缺少必要的监管制度,随意性大。还有的地方虽有制度,但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纸上写的多,嘴上说的多,墙上挂的多,认真落实的少,造成“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现象并存,责任不清楚,任务不明确,管理不到位,执行力差,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管理失控现象。有些地方和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各管一摊、互不沟通、互不通气,不共同研究工作、共同解决问题。有的地区虽然建立了工作机制,但流于形式,缺少指导工作的有效办法,不能做到有的放矢,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另外,奖惩机制不健全,对项目实施好的地区和单位没有明确的激励制度,对发生问题的地方,也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三)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一些地方工作责任不明确、不落实,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书签了,但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责任也落实不下去,造成有些问题屡查屡犯,成为“常见病”和医治难度大的“顽疾”。一些单位和部门工作措施落实滞后,检查、协调、督办力度不够;有的部门相互推诿,敷衍塞责,缺乏对工作的具体指导;有的部署工作不及时,工作进展缓慢;有的业务部门,认为抓资金管理工作是财务、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抓不抓不会影响大局,工作消极。个别单位领导追求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擅自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既增加建设投资,也增加运行成本,给今后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带来严重隐患。 (四)工作不主动,执行不规范。 有些地方认为加大投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给多少钱干多少事,不积极、主动争取,与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不够,影响了工作开展。部分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达不到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工作作风浮躁,管理松弛,职业道德缺失,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到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失职渎职、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部分工作人员不懂制度、不熟悉业务、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导致制度执行不规范,项目质量难保证。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才会出现刚才通报的问题。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项目的申报和执行,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到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认真搞好。监管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是要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权力制约、资金监控、行为规范和严格管理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上。要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不断完善人、财、物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有效防范和惩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使权力受到广泛的监督和制约。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资金监管工作中做到四个转变,一是由过程监管到结果监管的转变,用基层任务的落实情况反映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群众获得的实惠;二是由行业监管到社会监管的转变,用群众得实惠见实效来反映工作落实成效;三是由文件监管到网络监管的转变,建立工作结果数据库,实行网络化管理;四是由重点检查到驻点督查的转变,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每一笔资金的落实,确保每一项任务的完成。当前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是: (一)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项目有序加快推进。 目前,在落实医改政策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配套资金跟不上、工作经费不落实等问题,甚至个别地方还发生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卫生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职,落实政策,严禁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大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今年,卫生部已经与各省(区、市)签订了责任状,现在时间已过大半,部分地区还存在着项目执行进度慢、质量不高的情况。完成既定的医改任务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任何其他选择,必须把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作为当前任务的重中之重,否则不但今年的医改任务难以按时完成,重要的是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直接影响到医改成败和卫生事业顺利发展。 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集中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快项目执行。为及时了解各地医改资金落实、拨付和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卫生部建立了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和扩大内需建设项目旬报等制度,各地必须按时、高质量报送,对于未能按时报送的或不按要求报送的省份,我们将通报批评。 (二)项目“阳光”运行,确保高效、廉洁。 项目是落实政策的重要载体。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卫生项目资金管理程序,确保项目“阳光”运作,公开透明。一要建立项目基础资料数据库。要加强基层基本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核查、整理工作,逐步实现各有关部门数据共享,坚决避免弄虚作假行为。二要加快项目执行。各地要紧紧围绕医改这个中心,精心组织,加快项目执行进展,坚决杜绝重申请、轻执行的现象。要确保每个公共卫生项目按照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如期完成,其中,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项目年底之前完成率要达到80%以上;2009年以前下达的基本建设项目中央投资完成率要达到80%,2010年下达的中央投资力争完成50%。三要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各地要加大对公共卫生项目管理人员技术、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使各级相关人员充分理解项目的要求,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实施,严格禁止减少工作量、增加受益对象负担等情况,切实提高项目执行质量。要督促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责任终身制,切实把好设计等前期工作质量关、建筑材料质量关、工程施工质量关,严禁盲目追求进度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坚决杜绝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四要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模式。要积极探索公式法、因素法等新的科学方法,合理分配卫生项目资金,采取有效激励引导手段,确保卫生项目资金分配做到公平规范,避免有些地方吃不饱,有些地方干不完。 (三)健全制度管理,加强源头防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制度防控、查纠结合、纠建并举方针,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源头预防。一要对现有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覆盖全面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二要认真查找卫生项目管理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薄弱环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减少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三要注意完善落实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有长效、可持续。 为确保资金监管任务的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三个结合,即监管过程与工作指导相结合,监管措施与预防腐败相结合,监管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推进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建立健全资金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医改任务顺利完成。 另外,我还要专门强调一下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以及负债建设的问题。 刚才李熙同志通报了各地在实施建设项目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规模、超标准问题。多年来,中央对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投入不足,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较差,大家利用这次机会改善条件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楼越建越高,越装修越漂亮,单人间、双人间病房越来越多,多人间病房越来越少,盲目扩大建设规模,超标准豪华装修,不但使自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给将来的运行也带来了困难和隐患,客观上也使老百姓承担的医疗费用越来越高,有些还出现过度医疗、乱收费的现象,怎么能让老百姓满意?怎么能让政府放心?怎么能体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呢?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志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角度,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对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在这里,我提四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本地区区域卫生规划和我部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床位、建设规模,避免盲目迁建和扩大规模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管理。县级医院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必须编制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并据此科学组织项目实施,避免无序建设和大拆大建等现象。三是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方案论证审查制度。县级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等建设项目方案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四是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医疗卫生机构装修标准提出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将建设资金主要用在保障建设项目安全和完善功能上,坚决杜绝盲目攀比和铺张浪费,避免奢华装修。 关于负债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有结余资金,可以用于单位发展建设,但举债建设与发展,势必会影响其公益性。近年来,县级医院负债额不断增加,2009年就比2008年增加了30%多,这样发展下去,必然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行。所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医疗卫生机构负债建设,原则上不应当再批准贷款建设项目。对已经发生的贷款,要积极协调,争取由地方政府负责偿还。 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卫生项目资金监管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要切实把项目执行和资金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真抓实干,力求实效,在工作安排上,不仅“想到”、“说到”,还要“抓到”、“做到”。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检查督促、一抓到底,做到“定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同时进一步细化责任,将具体责任明确到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采取签订责任书、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等方式予以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各地还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医改各项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项目执行和资金监管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紧迫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作为加强管理的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既要发挥已有制度的作用,还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研究卫生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积极借鉴外部门、外地成功的经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胆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项目执行、加强资金管理程序化与规范化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用制度规范行为、管理资金。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规定,既要明确激励措施又要明确处罚办法,使各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减少制度本身缺陷,切实提高制度刚性,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执行,既涉及卫生、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也涉及系统内各个业务部门。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优势,共同研究解决影响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沟通情况,把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实施整改、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协调推进。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任务。 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对于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以严明的党纪政纪法纪,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增强制度执行强制力,把对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责任制考核检查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把集中督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组织力量深入项目执行单位,采取跟踪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在检查中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积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对于刚才通报的问题,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进行整改,逐项解决好,逐项落实位。 一是明确整改责任。要按照属地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地区和部门进行层层分解,属于哪一级哪个部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哪个部门负责整改。为了确保完成好整改落实、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相关省(区、市)卫生厅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完成本省(区、市)整改任务。这次没有被通报的地方,也要举一反三,做到心里有数,认真反思,比照标准,查找差距,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不能让通报中提到的问题在本地区再次发生。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相关省(区、市)卫生厅局要对本地区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个提出具体的、明确的整改意见,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并逐一落实。对查出的问题,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区分不同情况,分门别类作出处理。对因制度缺陷造成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统一列出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没有被督查的省(区、市),也要对照这些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要通过这次整改落实和自查自纠,切实理清和解决好卫生项目资金存在的突出问题。卫生部还将在第四季度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督查和公共卫生项目督导活动,对各地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不认真的地方,将责令继续完成任务,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强化问责制。 各地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中央各项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管理人员。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管理措施不力、工作迟缓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屡查屡犯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以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各地要把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管理作为各级卫生部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项目单位负责人考核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严格要求并认真落实。今年底,卫生部将对各省(区、市)卫生厅局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视情将通报结果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起来,切实抓出明显成效。 (六)加强卫生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社会影响面大、政策性非常强。因此,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务实、能干的卫生人才干部队伍,是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保证。有关人员不仅要全面掌握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专业知识等综合知识,还应该熟练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的水平,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善于规避和化解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各种风险,有效地减少和避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不断提高卫生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重视和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要培养一批懂业务、懂技术、懂管理,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坚持原则的业务骨干。 卫生事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全民素质和民族未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一。这一重大决策不仅党委、政府关注,全社会、全国人民也都在关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与困难,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一招不慎,会使改革功亏一篑、前功尽弃。因此,我们的工作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力度更大。各地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积极争取,确保重点、严格监管、科学使用,全面落实卫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各项要求。 我们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医改为契机,扎实工作,勇于探索,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医改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医改、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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